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研究期限: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22年6月-2023年6月。
2.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22年6月-2023年6月。
3.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限:2022年6月-2024年6月。
二、学生申报资格
1.嘉兴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得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得超过8人。
3.项目负责人:四年制2020级学生,五年制2019、2020级学生。
4.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2022年即将毕业的学生除外。
5.项目组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本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0年延期的及2021年在研的省级、国家级项目的学生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每个项目的校内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本次申报每名教师限指导或参与一项国创项目。
3.2020年延期的及2021年在研的省级、国家级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四、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申报书(附件1-3):正反面打印的纸质版6份,其中1份实名、5份匿名(即不能出现申报者和指导老师的姓名等信息)及电子版(实名)。
2.信息表(附件4):仅需提交电子版。所属一级学科见附件5。
3.申报者务必在2022年4月26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递交教务办王月霞老师处(4号楼213室),逾期不收(上述电子材料打包为一个文件,以“班级+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175820267@qq.com)。
五、学校指标及学院申报
1.2022年学校可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指标,省里尚未下达:学校暂按2021年60个项目指标测算。如2022年省级下达给学校的项目指标有所变化,学校将按最新的申报指标进行调整。请各学院评审后排序备案,便于学校根据省下达指标调整。
2.学院评审后排序,并在学院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备案限额向学校推荐。如2022年学校申报指标有所增减,学校按照学院的评审排序进行同步增减。
3.本次申报实行“备案”的方式进行,届时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选择合适的公开评审方式,具体评审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学院备案额度(见附件6)。
六、项目预期成果、结题验收评审标准(见附件7)
1.申报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达“合格”标准以上,否则不予立项。
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实行“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评审等级补充条款:评审“优秀”等级的项目,至少有2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评审“良好”等级的项目,至少有1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七、申报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1.创新训练类项目原则上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原则上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申报。
2.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名称不得与历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名称雷同。
4.优先推荐国创项目成果与“互联网+”竞赛关联的申报项目。
5.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效,应结合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关注社会热点、或结合教师研究方向。
6.项目经费:立项项目经费平均2万元/项,建议创新训练项目申请额度1.5-2万元;创业训练项目申请额度1.5-3万元以内;创业实践项目申请额度3-5万元以内。项目实际资助经费待学校2022年预算指标确定后,由教务处根据预算实际情况下达。
7.请所有申报教师、学生认真阅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手册》(见附件8),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工作指南,以及相关管理事项。
八、学校审核与推荐
1.学校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项目备案;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取消备案资格,名额不予补充。
2.学校对备案项目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备案项目以嘉兴学院的名义向主管部门推荐立项。
九、项目管理
1.项目所在学院应对各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其按时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2.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项目进行指导、抽查,加强项目动态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陈老师,电话4280。
皇冠体育官网教务办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