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通知,现在启动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新苗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研究期限
1.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研究期限: 2021年6月-2022年5月。
2.科技推广项目,项目研究期限: 2021年6月-2022年5月。
3.科技孵化项目,项目研究期限: 2021年6月-2022年11月。
二、学生申报资格
1.嘉兴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2.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3.项目负责人:四年制2019级学生,五年制2018、2019级学生;
4.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2021年即将毕业的学生除外。
5.项目组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本年度浙江省新苗计划项目。在研(2019年&2020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及学生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次申报每名教师限指导或参与一项新苗项目。
四、项目预期成果、结题验收评审标准(见附件2)
1.申报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达“合格”标准以上,否则不予立项。
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实行“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以此进行项目“计分计奖”。
五、其他要求
1.科技创新类项目原则上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原则上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2.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不得与往年申报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雷同。
4.优先推荐新苗项目成果与科技竞赛关联的申报项目。
5.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效,应结合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关注社会热点、或结合教师研究方向。
6.项目经费申报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六、学院评审与推荐
本次申报实行“推荐+备案”的方式进行,皇冠体育官网有4个推荐名额(其中2项为“挑战杯”、“互联网+”竞赛专项,2项类别不限)、4个备案名额((其中2项为“挑战杯”、“互联网+”竞赛专项,2项类别不限),届时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选择合适的公开评审方式,具体评审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评审工作将实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将评审、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
七、学校评审与推荐
1.学校首先对各学院上报的27个备案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学校拟推荐项目”;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取消其“备案”,其名额不予补充,直接纳入竞争性“推荐”名额。
2.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将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并进行公示。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2021年“拟推荐项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八、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申报书(附件3或4或5):纸质申报书2份,其中1份实名、1份匿名(即不能出现申报者和指导老师的姓名等信息)及电子文档(实名);
2.项目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
3.申报者务必在2021年3月26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递交教务办王月霞老师处,逾期不收(电子材料打包为一个文件,以“项目名称+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1758202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