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校开放办学进程加快,交换项目不断丰富,交流学生人数逐年增加。截止2019年,我校已与中南大学、北方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常州大学、浙江万里学院共8所高校建立交换培养合作关系,单向或双向选派本科学生交流培养。经与以上8所高校友好协商,决定启动2019年优秀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换培养选拔工作,以拓展学生视野、感受异地校园学术及文化氛围、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期一学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选择与人数安排
根据对方学校学科专业特点,从我校学生考研深造等方面综合考虑交换培养专业,具体交换学校及交流专业如下:
交换学校 |
交换专业 |
中南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 |
北方工业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法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应用方向)、日语、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法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温州医科大学 |
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 |
常州大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视觉传达设计、法学、护理学、药学 |
桂林理工大学 |
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英语、建筑学、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日语(商务方向)、网络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统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江西理工大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法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土木工程 |
浙江万里学院 |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视觉传达设计、软件工程、物流管理 |
以上每学校每专业交换培养人数上限3人(其中浙江师范大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应用方向)人数上限为2人,浙江师范大学英语、日语专业限派1人)。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学分绩点排名综合确定最终交流人选。
二、选拔条件
面向我校相应专业全日制2017级本科(不含南湖学院)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前三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列相应专业前50%,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艺术类专业不作要求),遵守校纪校规,自我管理能力强,身心健康的学生。
三、选拔程序
本科交换生名单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推荐的方法。
1.学生报名
学生自行填写《嘉兴学院本科交换生培养申请表》,并自助打印全程成绩单一份,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表1份(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成绩单1份、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交所在学院教务办。申请表须经家长同意并签名,未经家长同意虚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学生承担。
2.学院审核
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情况、学分绩点及排名情况。学院教务办填写《嘉兴学院2019-2020学年国内交换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5月22日前将全部材料(纸质和电子)提交教务处。
3.学校审核
教务处负责对学生学习成绩(包括排名)、英语等级考试等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学生处负责对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根据限定交换生人数、学生报名情况和条件,按照成绩优先原则,确定拟交换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交换学生名单。
上述工作预计在6月17日前完成。
四、交换前准备
交换生应提前做好访学准备工作,充分了解双方学校所修专业培养计划,掌握我校派出学年应修课程总学分、学位课程及专业主干课程情况,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做好交换生课程选修指导工作。
五、交换培养政策
交换生培养的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见《嘉兴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附件1)。
交换培养时间为一个自然学年,交换期间学费仍在我校缴纳(特殊情况除外),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在对方学校缴纳。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下学期开学报到要求,自行前往对方学校报到。
中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需按对方学校相应年级相应专业标准收取学费,我校派出学生在对方缴纳学费,我校不再收取。
浙江师范大学需收取学分学费。学生根据我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总数,在对方学校选修相应学分课程,并在对方学校缴纳学分费,回校后凭缴费收据在学分总数限额内据实予以退还。
联系人:王燕芳电话:83642338
附件1:《嘉兴学院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
附件2:《嘉兴学院本科交换生培养申请表》
附件3:《嘉兴学院2019-2020学年国内交换生名单汇总表》
八所高校网址:
中南大学:http://www.csu.edu.cn/
北方工业大学:http://www.ncut.edu.cn/
桂林理工大学:http://www.glut.edu.cn/
江西理工大学:http://www.jxust.cn/
浙江师范大学:http://www.zjnu.edu.cn/
浙江师范大学:http://zs.zjnu.edu.cn/6867/list.htm
浙江万里学院:http://www.zjwu.net/
常州大学:http://www.cczu.edu.cn/
温州医科大学:http://www.w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