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嘉兴学院第六轮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实施细则》(嘉院发[2016]16号)及《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文件精神,现开展2018年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内容范围
1.教学建设项目、教研教改项目
主要范围:承担的教学建设项目,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论著,完成的教材建设项目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的各类奖励等。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1)列入登记范围的成果以部门为单位按照项目予以登记,填写或者核对附件3。教师个人登记的相关材料(含登记表即附件2、佐证材料)按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等)整理、汇总报送。
(2)未经教务处统一推荐报送的各类教师获奖暂时按市厅级别予以考核、登记。
(3)延期结项的项目,教研计分考核不得超过60%。
(4)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的级别认定,按照最新版的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期刊目录执行;需要出示检测报告的论文,如SCI/SSCI/ISSCI等应在登记、考核工作截止前同时报送,或者也可以在下一年度报送。
(5)参与非嘉兴学院主持的项目等不纳入学校登记考核范围。
2.实践教学类项目
主要范围:承担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践教育基地等综合建设项目,完成学校立项的A类、B类竞赛项目,指导学生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及各类奖励。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1)2015年立项的校外大学生实践基地总分值/业绩点为150分/1.5个业绩点,结项后计算剩余部分。
(2)2018年指导学生(团体)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含“挑战杯”、职业规划等项目)获奖,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导学科竞赛获奖登记表交学院教务办,标准参见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
(3)2018年指导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指导学生以学生为第一专利人获得专利,请导师通知学生在嘉兴学院学生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10.1.3.66/LoginForm.aspx?ReturnUrl=%2f)登记2018年论文、专利,教务处将于2019年1月10日从管理系统导出成果,期刊级别认定按学校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发布的期刊目录,涉及论文检索的请提供论文检索文档。不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论文、专利数据不予采集。
(4)2018结题的学生科研项目教研分和业绩点已向教学院长和教务科长发布,请指导教师前往查阅(附件4);2018年立项A1课题统一2019年结算,需要跨学院结算的请填写相应表格交学院教务办。
(5)2018年列入项目计划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运动会(锦标赛)获得奖项,由学校体育与军训部填写相应表格交统计表。
(6)其它教务处未予结算的与实践教学相关项目,请填写附件中对应表格后,交学院教务办。
3.在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登记过的以上类别未计分的项目。
4.同一成果按照就高原则只能登记一次,不重复登记。
5.团队项目一律由项目负责人登记,并提供分配方案。
三、核对环节
1.教务处发布后,由学院/部门组织教师/项目负责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按类别分别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和实践教学科。
2.教师/项目负责人核对有问题或需跨部门、学院分配的项目,请填写附件相应表格后按类别分别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和实践教学科。
提交材料:
(1)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计分计点汇总表(电子、纸质)
(2)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量和业绩点登记表(纸质)
3.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1月8日前。
4.因刊物出版的时间原因当年未来得及登记的成果可在下一次登记,但由于个人原因遗漏登记的成果跨年度不再补办。
四、咨询与服务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类项目,咨询电话:8364-2031,联系人:袁宝华
实践教学类项目,咨询电话:8364-2053,联系人:江平。
附件:
1.《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
2.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量和业绩点登记表
3-1.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3-2.实践教学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
4.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2018教学建设科发布